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980號 中山市石岐區(qū)駿成廣告部: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朋與被上訴人中山市五桂山鎮(zhèn)味豐調(diào)味食品廠、何毅昶、中山市石岐區(qū)駿成廣告部、羅占芳、羅成方生命權(quán)、身體權(quán)、健康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198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8354號民事判決的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8354號民事判決的第一項為:中山市石岐區(qū)駿成廣告部、羅占芳、羅成方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李朋支付人身損害賠償款429804.10元;三、駁回李朋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1980號 羅占芳:
本院受理上訴人李朋與被上訴人中山市五桂山鎮(zhèn)味豐調(diào)味食品廠、何毅昶、中山市石岐區(qū)駿成廣告部、羅占芳、羅成方生命權(quán)、身體權(quán)、健康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198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8354號民事判決的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8354號民事判決的第一項為:中山市石岐區(qū)駿成廣告部、羅占芳、羅成方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nèi)向李朋支付人身損害賠償款429804.10元;三、駁回李朋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