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1491號 劉亞招、黃金嬌、黃亞威、黃亞勤: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與被上訴人葉筱雅、秦建忠、原審被告湖南和信達物流有限公司及你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1491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 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2522號民事判決第二項; 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2019)粵2072民初2522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于本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七日內(nèi)支付交通事故賠償款740000元給葉筱雅; 三、駁回葉筱雅的其他訴訟請求。 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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