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再24號 中山市頤富信商貿投資有限公司、溫育文: 本院受理再審申請人趙玉梅因與被申請人溫育文、中山市頤富信商貿投資有限公司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們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再2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本院(2021)粵20民終1546號民事判決;二、維持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0)粵2071民初7425號民事判決。一審案件受理費4405元,由溫育文負擔,溫育文應在歸還上述欠款時一并向趙玉梅返還4405元;二審案件受理費4405元,由溫育文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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