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粵20民再5號
陳益農:
本院受理胡思葉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李洪霞、潘元福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由黃岳文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李惠楠、楊劍心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書記員為陳瓊,并定于2023年3月6日15時00分在本院(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16號)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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