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告
(2022)粵20民終3803號
王春庫、安業(yè)發(fā): 本院受理上訴人張福榮與被上訴人王春庫、于志雙、袁黎明、潘德江、樊艷國、孫竹華、易濤、安業(yè)發(fā)合伙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380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張福榮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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