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4160號
黃子川:
本院受理上訴人簡劍影與被上訴人中山農村商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溪支行、黃子川、中山市石岐區(qū)影軒工藝館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416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簡劍影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