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148號
鄧增福:
本院受理上訴人曾成昆因與被上訴人賀祖光及原審第三人鄧增福債權人代位權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514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13548元,由曾成昆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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