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1594號 張凱: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與你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2)粵20民終1594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粵2071民初20660號民事判決第二項;二、變更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21)粵2071民初20660號民事判決第一項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賠償3300元給霍展鵬;三、駁回霍展鵬的其他訴訟請求。自公告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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