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6864號
林石星、陳快花: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大食界餐飲有限公司、林香妹與中山市佳利華食品配送有限公司、楊春燕、林峰光、何麗英、朱君琳及你們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6864號民事判決。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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