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7832號
田遠波:
本院受理上訴人段偉、陳亞平與被上訴人林觀燦、原審被告吳文章及你、原審第三人中山市寶訊企業(yè)服務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783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段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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