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粵20民終240號 翁水生: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富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及你(你單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22)粵20民終24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上訴人中山市富翔包裝材料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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