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申272號
中山市麒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再審申請人陳雪瓊因與被申請人中山市松億機械制造有限公司、原審被告中山市麒鑫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查終結。因你方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申27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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