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8298號 許平、珠海廣昇房產(chǎn)代理有限公司、中山市浩方裝飾設(shè)計(jì)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林偉航與你們及張志浩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本院(2021)粵20民終829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diǎn):本案按上訴人林偉航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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