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再67號
溫育文、溫自如:
本院受理徐數(shù)元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3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案由李勇源擔(dān)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黃岳文、楊劍心組成合議庭進(jìn)行審理,書記員為吳嘉琪,并定于2022年3月3日09時00分在本院(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16號)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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