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申228號
溫育文、溫自如:
本院受理徐數元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申228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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