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6267號
何妙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于被上訴人何妙華、尤玉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6267號民事判決書。裁判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4392元,由上訴人珠海華潤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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