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3812號
梁華標:
本院受理上訴人梁銳標、梁華標因與被上訴人廣東新粵物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粵公司)、原審被告梁權(quán)標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381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2100元(梁華標、梁銳標已預(yù)交),由梁華標、梁銳標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3812號
梁權(quán)標:
本院受理上訴人梁銳標、梁華標因與被上訴人廣東新粵物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粵公司)、原審被告梁權(quán)標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381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2100元(梁華標、梁銳標已預(yù)交),由梁華標、梁銳標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3812號
梁銳標:
本院受理上訴人梁銳標、梁華標因與被上訴人廣東新粵物業(y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粵公司)、原審被告梁權(quán)標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3812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2100元(梁華標、梁銳標已預(yù)交),由梁華標、梁銳標負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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