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再47號
徐誠華:
本院受理周芳與廣發(fā)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案由李勇源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黃岳文、楊劍心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書記員為楊曉峰,并定于2021年11月24日09時00分在本院(廣東省中山市興中道16號)第六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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