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236號 王賢立、莫綠晴: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與王賢立、莫綠晴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4236號民事裁定書。判決要點:準許上訴人中國建設(sh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撤回上訴。一審判決自本裁定書送達之日起發(fā)生法律效力。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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