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602號 陳文杰: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東阜國貿(mào)逸豪酒店有限公司、中山市東阜國貿(mào)逸豪酒店有限公司麗都會歌舞廳與黃福仙、李明意、劉國偉、蘇海金、中山市嘉鴻貿(mào)易有限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9月28日上午10時30分至12時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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