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5207號
陳學軍:
本院受理上訴人廣州富啟建筑勞務有限公司與廣東恒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市新迪市政設施建設有限公司、中山粵海能源有限公司、湖南省工業(yè)設備安裝有限公司及你建設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09月16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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