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終4929號
王協(xié):
本院受理上訴人傅廷模與中山市鎮(zhèn)達電子有限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1年9月6日16時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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