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1)粵20民再24號
王秋菊、孫玉權(quán):
本院受理王帥與你和陽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定于2021年8月16日14時50分在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六法庭開庭審理。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再24號傳票及合議庭組成人員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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