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粵20民終720號
劉士?。?/p>
本院受理李遠恒與被上訴人蔡炳基、梁曉楓、林雁清、原審第三人中山市巨龍城房地產(chǎn)投資有限公司、劉士俊確認合同無效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1)粵20民終720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9)粵2071民初28957號民事判決;二、駁回李遠恒的起訴。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