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申39號
蘇保剛:
本院受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分行與你信用卡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申3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本案由本院提審。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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