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20刑終175號
本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guī)定,定于2019年6月11日9時30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公開審理張志瑩犯假冒注冊商標罪一案,屆時準許公民參加旁聽。
特此公告。
二○一九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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