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6807號
黃光營:
本院受理上訴人張麗芳與被上訴人黃自嬋、蘇倫俊及你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680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