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申202號
馮嘉杰:
本院受理中山市富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與你及梁潤全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申20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駁回中山市富潤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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