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7475號
孫燈民: 本院受理上訴人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阜陽市潁州華夏汽車運輸有限責任公司、漯河市富民運輸有限公司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7475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249元,由上訴人英大泰和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負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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