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5873號
謝文成: 本院受理上訴人史慶海與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終587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fèi)10800元(上訴人史慶海已預(yù)交),由上訴人史慶海負(fù)擔(dān)。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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