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行終5號
陳剛強(qiáng): 本院受理梁健梅與中山市國土資源局、劉展慧、陳剛強(qiáng)國土行政行為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年3月7日9時0分在本院第五法庭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審判員劉滿星擔(dān)任審判長與審判員劉滿星、高琳、王昕組成,書記員由何君嵐擔(dān)任,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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