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申182號
沈輝蓮: 本院受理劉顯燦、張葉曉因與廣東駿鼎實業(yè)投資有限公司、中山市圓點貿(mào)易有限公司、田夢、喬春雨、張小東、馮夜明、中山市睿德眾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8)粵20民申18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劉顯燦、張葉曉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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