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3540-3545號 黃新、中山市萬象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中山市潮匯物業(yè)管理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葉偉與司徒成強(qiáng)、潘秀紅及你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8年10月22日9時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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