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1312號
陳帥業(yè):
本院受理上訴人黃惠康與被上訴人陳帥業(yè)、原審被告永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肇慶中心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131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按撤回上訴處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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