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410號
張淳禎、張嘉誠: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平安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揭陽市揭西支公司與被上訴人張永忠、張淳禎、張嘉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641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wǎng)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wǎng)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