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7)粵20民終6102號
何志強:
本院受理上訴人何慶華與被上訴人郭漢龍、何志強、楊端紅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7)粵20民終6102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本案按上訴人何慶華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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