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7)粵20民終1065號 勞觀福: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受理陳藝強訴中山市茂名化州商會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分別作出(2016)粵2071民初5354號民事判決,原(被)告陳藝強不服,提起上訴。本院依法受理,現(xiàn)因你(公司)下落不明,向你(公司)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案定2017年6月5日9時0分在第十三法庭公開開庭審理,合議庭由審判員馬軍擔(dān)任審判長與審判員胡怡靜,張榮組成,由伍津潁擔(dān)任書記員。逾期將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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