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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賺180元竟偽造法院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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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0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2-20 第 5149 期 B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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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為謀取區(qū)區(qū)小利,竟干起了買賣偽造國家機關(guān)印章的勾當(dāng)。最近,李氏夫婦和朱某被市第一市區(qū)檢察院批捕。 今年1月6日,購買人洪某通過李氏夫婦張貼的小廣告,打電話與他們約定以180元價錢購買偽造的“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執(zhí)行局”、“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兩枚印章。李氏夫婦收取了90元定金后,就來到朱某開辦的印章店刻章,朱某偽造完該兩枚印章后收取20元費用,李氏夫婦即攜章返回住處,并與洪某交易。而就在交易時,他們被當(dāng)場抓獲。 據(jù)了解,朱某本有雕刻一技之長,在我市東區(qū)開辦了一家印章店,生意還算紅火,而李氏夫婦在菜市場做點小生意,生活也能維持,因偽造、買賣國家機關(guān)印章被抓獲歸案后,他們均痛哭流涕,后悔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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