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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醉駕者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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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9-12 來源:中山日報 2009-09-12 第 5353 期 A3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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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綜合報道 今年1月24日,滑縣上官鎮(zhèn)人魏法照酒后駕駛汽車,先后在兩處肇事,導致8死3 傷的嚴重后果。10日,記者從滑縣法院獲悉,被告人魏法照因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審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法院經審理查明:今年1月24日下午,被告人魏法照在滑縣萬古鎮(zhèn)飲酒后,駕駛車牌號為豫J90153 的小型普通客車,于當天下午6時30分,在途經萬古鎮(zhèn)、高平鎮(zhèn),行至滑縣孟高公路高平鎮(zhèn)苗東村路段時,發(fā)生第一起交通事故,將路邊一對老年夫婦撞傷。這對老年夫婦因傷重死亡,魏法照的車輛也被損壞。 首起交通肇事發(fā)生后,魏法照沒有停車對被撞的老年夫婦進行搶救,而是繼續(xù)駕車向西加速逃逸。高速行駛的客車行駛至滑縣高平鎮(zhèn)東留寨村大街后,先后又撞上該村8名群眾,并與同向行駛的牟某駕駛的摩托車發(fā)生追尾,繼而推著摩托車行進。最后撞到公路北側一座廟宇的屋角后,客車因毀損嚴重無法行駛,被迫停止。第二起事故導致6人死亡、一人輕傷、兩人輕微傷。 事故發(fā)生后,當地政府和領導高度重視,在認真處理好善后工作的基礎上,公安交警部門依法對魏法照進行了抽血鑒定,檢驗結果表明,魏法照血液中的乙醇濃度為207mg/100ml,屬醉酒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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