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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威當庭勸其余被告人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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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3-26 來源:中山商報 2010-03-26 第 1672 期 A10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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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13時,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第二審判庭內,隨著審判長敲響休庭的法槌,備受關注的央視大火案庭審正式結束。徐威等多名被告人當庭明確表示認罪。 上午9時,此案繼續(xù)庭審。檢方認定徐威為火災事故主要責任人,劉發(fā)國、王世榮等12名被告人為火災事故直接責任人。對于火災事故的社會危害,公訴人指出,除了火災造成的直接損失外,大火還導致央視新址延遲交付、巨額的維修費用,以及周邊居民的恐慌。中央電視臺是我國唯一的國家級電視臺,從某種意義上說代表國家形象,央視新址大火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法庭上多名被告人放棄了自我辯護,由辯護律師為其辯護。 中午12時許,庭審臨近尾聲,徐威在最后的陳述中明確表示認罪,認為其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還給央視帶來了不良影響,非常悔恨。徐再次勸說同案人員認罪伏法。旁聽席上,許多被告人家屬為此流下眼淚。 □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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