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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廉江原副市長受賄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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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04 來源:中山商報 2010-04-04 第 1681 期 A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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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廣州4月3日電 湛江市人民檢察院近日公布了2009年度全市檢察機關(guān)反貪部門的五大案件。其中廉江市原副市長因受賄20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據(jù)介紹,2008年7月25日,湛江檢察機關(guān)以涉嫌受賄罪對翁文海立案偵查。經(jīng)查,翁文海利用擔(dān)任廉江市副市長,分管科學(xué)、教育、文化、衛(wèi)生、體育和信息的職務(wù)便利,在廉江市第三中學(xué)校園網(wǎng)工程建設(shè)的過程中,為承建商謀取利益,非法收受承建商的賄賂共計人民幣20萬元。 ?。玻埃埃鼓辏苍拢保啡?,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犯受賄罪判處翁文海有期徒刑10年,翁文海不服,提出上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此外,湛江市人民檢察院還公布了湛江市赤坎區(qū)人民法院行政庭原庭長吳兆斌受賄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遂溪縣食品總公司楊柑食品分公司原經(jīng)理江強挪用公款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等多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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