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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一審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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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4-15 來源:中山日報 2010-04-15 第 5568 期 A1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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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強單獨或與其妻子周曉亞多次收受20多家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1200萬余元 據(jù)新華社重慶4月14日電(記者朱薇) 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14日對重慶市公安局原常務(wù)副局長、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及其手下的所謂“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涉黑案進行一審宣判。重慶五大黑幫的“保護傘”文強因犯有受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罪、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強奸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quán)利終身,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經(jīng)審理查明,1996年-2009年,文強單獨或與其妻子周曉亞多次收受20多家單位和個人所送的財物1200萬余元,其中文強與周曉亞共同受賄萬余元,包庇、縱容謝才萍、岳寧、王小軍、陳明亮、馬當(dāng)、王天倫為首的重慶五大黑幫,收受多個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所送財物75.65萬元,文強家庭財產(chǎn)尚有1044萬余元不能說明來源。 ?。玻埃埃纺辏冈?,文強授意他人勸女大學(xué)生巫某某大量飲酒后,文強強行與她發(fā)生性關(guān)系,構(gòu)成強奸罪。 與此同時,法院還對文強手下的“三大金剛”黃代強、趙利明、陳濤作出一審判決,他們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17年零6個月、19年零6個月。 此外,文強的妻子周曉亞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文強案涉案成員被法警押入法庭。 新華社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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