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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男子霸占奸淫繼女長達7年被判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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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8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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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記者從(石家莊)長安區(qū)檢察院獲悉,由該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強奸案日前已由法院審結(jié)宣判,長期霸占強奸年幼繼女的石家莊男子劉忘(化名)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9年。 母親再婚10歲幼女遭繼父強暴 辦案機關(guān)查明,有前科并服過刑的石家莊男子劉忘在2002年春天與妻子結(jié)婚,妻子是再婚,還帶著一個9歲的小女兒。為了貼補家用,妻子常年做小生意,很少呆在家里。 趁妻子不在家,禽獸不如的劉忘盯上了年幼的繼女。結(jié)婚不到半年的時間,當(dāng)時已39歲的劉忘就開始對小女孩兒頻繁進行猥褻,并告訴年幼無知的孩子,是因為喜歡她、對她好才會這樣做。2003年,劉忘第一次強暴了不到10歲的繼女。事后,等到母親回家,疼痛難忍的小姑娘告訴母親不舒服,母親竟然以為孩子是發(fā)炎了,涂了點痱子粉,并沒有重視。 可憐小姑娘被繼父霸占長達7年 之后,隔上個三五天,劉忘就會強迫這個可憐的小姑娘與其發(fā)生性行為,遭到拒絕他非打即罵,甚至嚇唬小姑娘,不聽話就殺了她們母女倆。 直到2010年夏天的一個晚上,趁妻子還沒有回家,劉忘再次強迫小姑娘與其發(fā)生性行為,小姑娘報案。 多次告訴母親母親認為是玩笑話 報案的過程對小姑娘來說是極其痛苦的回憶。小姑娘講,多年來她多次告訴媽媽,媽媽總以為她小,以為她說的是玩笑話,沒有相信她。 繼父還經(jīng)常對她們母女打罵,尤其是在她不同意繼父的要求時,繼父罵人打砸東西就是家常便飯。小姑娘覺得媽媽再婚不容易,也不愿意媽媽遭受繼父虐待,就只好忍讓。繼父甚至不允許她交男性朋友、接男生電話,連走親戚都不允許。 案發(fā)后,劉忘的妻子回憶孩子小時候曾經(jīng)兩次跑到做生意的地方找她,說父親對她怎么樣怎么樣,可隨后劉忘就趕來,說他和孩子鬧了點別扭,沒事。于是,她就相信了丈夫,現(xiàn)在后悔當(dāng)初不該不信任女兒。 提醒家長重視對孩子的安全教育 “這樣的案子能讓人內(nèi)心糾結(jié)很久?!鞭k案檢察官石彥介紹,雖然每天的工作都是面對惡性的刑事案件,但面對這樣的案件誰都會痛心。 石彥介紹,近年來幼女受侵害的案件常見于報端、網(wǎng)絡(luò)。這類奸幼案件給很多家長提了個醒,對孩子尤其是女孩兒進行自身安全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家長要告訴孩子身體的哪個部位是自己的隱私,告知孩子身體權(quán)利是不可侵犯的。在國外,很多家長都懂得在孩子幼年時,拿一個玩具娃娃做演示,告訴孩子們,哪個部位是除了媽媽別人不能碰的地方。還有就是無論工作多忙,要注意與孩子溝通,平日里充分信任、尊重孩子,這樣孩子才愿意把自己遇到的事情告訴父母,與父母分享。 日前,法院經(jīng)審理認為,劉忘趁受害人年幼無知,長期與之發(fā)生性行為,給受害人身心造成嚴(yán)重創(chuàng)傷,其行為已構(gòu)成強奸罪,且多次、長期奸淫未滿十四周歲幼女,應(yīng)從重處罰。遂依法判決劉忘犯強奸罪,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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