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5歲的劉宇星,新密無業(yè)人員,去年10月認識了郭亞(化名),雙方快速建立戀愛關系。
兩個月后,兩人過起了同居生活。因平日關系甚好,誰有錢就花誰的。
今年1月21日晚,劉宇星在外吃喝玩樂后,身無分文回到家中。
第二天一早,郭亞臨上班前,考慮到男友沒錢,就囑咐劉宇星:梳妝臺抽屜內(nèi)有玉溪煙,去賣了吧。
劉宇星打開抽屜拿煙去換錢時,發(fā)現(xiàn)抽屜里有一條黃金項鏈、一枚黃金戒指和一個黃金項鏈墜。
劉宇星將首飾以4150元的價格賣給一回收黃金的路邊小販。
當天晚上,郭亞回家發(fā)現(xiàn)黃金首飾被盜,便猜測是其男友所為,索要無果后,便向公安機關報了案。
2月24日,因涉嫌盜竊犯罪,劉宇星被刑事拘留,并將賣得贓款4150元歸還給郭亞。
昨日,法院以盜竊罪判處劉宇星有期徒刑8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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