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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錢自首”絕非一堂課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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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19 來源:外網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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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抱錢自首,與其相信是反貪課程發(fā)揮了作用,不如相信是反腐部門用看得見的行動 重慶一堂“以案說法”的職務犯罪法制課,400多名官員聽完后,其中有5人帶著錢自首了。這5人分屬于國土、村社等部門。同時,重慶市李渡新區(qū)“581”廉政賬戶也在一夜之間多了近50萬元。(7月17日《重慶晚報》) 一次簡簡單單的職務犯罪法制課,讓400多名官員中的5人“抱錢自首”,有關方面贊嘆“這堂課的效果出奇得好”。事實果真如此嗎? 或許,重慶的反腐課程確有獨到之處。但更重要的是,當地紀檢部門的一舉一動,讓一些腐敗分子不敢心存幻想。比如,涪陵區(qū)檢察院反貪局已將征地拆遷中,行政工作人員騙取國家賠款的造假方式搞得一清二楚,并順藤摸瓜查出了涉及征地拆遷領域的職務犯罪14人。也就是說,上述國土、村社干部5人之所以帶錢自首,是在有關方面已經掌握腐敗的蛛絲馬跡之后。 就“5人抱錢自首”事件而言,大多數人會以為此成效應歸功于這堂精彩的法律教育課,換句話說,以為公職人員上上課,就能幡然醒悟、改過自新。殊不知,其之所以有成效,一方面,是培訓符合了“強調腐敗嚴重后果”這一科學規(guī)律,更重要的,是“他律”發(fā)揮了作用———紀檢監(jiān)察反貪部門站穩(wěn)了陣腳,對腐敗分子動真格。 所以,5人抱錢自首,與其相信是課程發(fā)揮了作用,不如相信是反腐部門用看得見的行動,讓一些涉貪官員在算清了政治賬、自由賬、經濟賬、家庭賬、名譽賬后,假定收益遠遠小于預想的風險,不得已而“罷手”?!氈跋沭D下,觸口是铦鉤”,這其實與抵制誘惑無關,與修養(yǎng)無關,只是個“自律”為輔、“他律”為主、監(jiān)管到位的小例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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