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耄耋爺爺為孫“民告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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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7-26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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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子為保公產(chǎn)而亡民政部門兩年不“定性” 本報訊(記者邱瑞賢 通訊員福元)昨日,88歲的鄺海榮來到廣東省云浮市新興縣人民法院,遞交了一份行政起訴狀——老人說,他的孫子在單位值班時,與歹徒搏斗死亡。但是相關部門卻沒有為孫子申報“革命烈士”,為此他狀告新興縣民政局,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新興分公司被列為該案的第三人?! ? 孫子值班被殘忍殺害 對于滿頭白發(fā)的鄺海榮,兩年前的傷心事就像發(fā)生昨天的。老人說,孫子鄺國裕生前為中國電信新興分公司工作人員,平時工作認真,團結同事,樂于助人。 2009年8月1日凌晨2時左右,鄺國裕在公司值班,原公司同事(作案時已辭職)梁劍南伙同張崇軍手持兇器進入值班宿舍中偷竊。鄺國裕為保護單位及個人財產(chǎn)不受損失,奮起與其作英勇斗爭。不幸的是,鄺國裕被梁劍南、張崇軍用木棍、椅子等工具暴打,并身中10多刀。最后,鄺國裕光榮犧牲,年僅38歲。事后,鑒定機構鑒定鄺國裕系被他人用銳器切割頸部致右頸動脈破裂大出血引起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兩年討說法仍無結果 事情發(fā)生后,鄺海榮陷入了白發(fā)人送黑發(fā)人的無限悲痛?!皩O子為工作犧牲,總要對他的死亡有個定性!” 今年2月26日,鄺海榮和兒子、媳婦、孫媳婦等5人專門以書面形式發(fā)掛號信向云浮市新興縣民政局提出了申請,要求追認孫子鄺國裕為因公犧牲,并享受相應待遇。如今5個月過去,新興縣民政局沒有口頭和書面答復。因此,鄺海榮等5人向云浮市新興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起訴,狀告新興縣民政局。 起訴狀上寫明:“原告依法向被告申請認定鄺國裕為革命烈士。但至今,被告沒有答復原告,更未認定鄺國裕為因公犧牲。第三人也因被告的行政不作為表示無法發(fā)放屬于原告的撫恤金。該撫恤金依法計算應為人民幣70萬元。” 鄺海榮等原告請求法院判決:確認被告的“行政不作為”行為違法;判令被告立即受理原告的請求并認定鄺國裕為因公犧牲;判令第三人中國電信新興分公司及被告對原告發(fā)放一次性撫恤金70萬元;判令被告承擔本案的全部訴訟費。 律師認為相關部門不作為 在接到起訴狀后,新興縣法院立案庭副庭長王凱表示,材料將轉交給行政庭審查,是否立案7天內(nèi)答復。 廣東端慶律師事務所律師韓偉華認為:鄺國裕為保衛(wèi)國家財產(chǎn),與歹徒進行搏斗獻出生命,精神可嘉。鄺國裕的家屬向民政部門提出申請“革命烈士”,符合法定程序。但當?shù)孛裾块T在收到申請后不理不睬,違背了其法定職責。 另新興電信公司在本案中,既是鄺國裕的雇主,又是該事件中的直接受益者,鄺國裕用自己的生命保衛(wèi)了國有財產(chǎn),公司理應給予相應待遇,積極為其申報榮譽稱號,妥善安排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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