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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天偷28次 三男子領(lǐng)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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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5 來源:外網(wǎng)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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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 近日,高明區(qū)法院刑庭審結(jié)了截至目前為止,本年度盜竊次數(shù)最多的犯罪團伙。該團伙在不到3個月的時間內(nèi)合共盜竊28次,行為之猖獗非同一般,最多一天盜竊4次。所謂“天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最終三名被告人陳某聰、陳某元、李某安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至1年10個月不等,并各處罰金數(shù)千元。 佛山市高明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陳某聰、陳某元、李某安犯盜竊罪,于2011年7月1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公訴機關(guān)指控自2010年8月5日起至2010年10月18日止,在這兩個多月時間內(nèi),三被告人前后合共盜竊28次。經(jīng)過審理,最終認(rèn)定被告人陳某聰參與盜竊21次,價值人民幣40963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被告人陳某元參與盜竊14次,價值人民幣17748元,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3000元;被告人李某安參與盜竊14次,價值人民幣13318元,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10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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