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無證駕車撞人找朋友頂包作假證
廣州男子陳某龍在東莞虎門酒后無證駕朋友的車撞傷行人致死,后讓一個朋友幫忙頂包、另兩個朋友做假證,連累三個朋友也一起被捕。陳某龍被控交通肇事罪、妨害作證罪,其三個朋友被控包庇罪。9月24日上午,廣東省東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
酒后駕車撞死人 讓人頂包作假證被控罪
公訴機關指控稱,2012年3月1日8時許,23歲的廣州男子陳某龍酒后無證駕駛一輛小轎車(車主為陳的朋友郭某業(yè)),沿東莞市虎門鎮(zhèn)連升路南往北方向行駛。途經連升路平苑小區(qū)路段時,陳某龍所駕車輛右側車頭與行人被害人師某(女,歿年37歲,東莞市虎門鎮(zhèn)人)發(fā)生碰撞,致師某受傷倒地,后駕車逃逸。師某于當日被送院搶救,后于同月14日死亡。交警部門認定陳某龍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師某不負責任。經法醫(yī)鑒定,被害人師某符合交通事故致顱腦損傷死亡。
事故發(fā)生后,陳某龍及其朋友楊某華商量由楊冒充肇事司機投案,且陳還指使另兩個朋友黃某康、郭某業(yè)配合楊向公安機關作假證明。
2012年3月8日,楊某華、郭某業(yè)、黃某康按上述安排到東莞市交警支隊虎門大隊投案,后于當日被民警發(fā)現(xiàn)并被當場抓獲。于2012年3月9日,楊某華、郭某業(yè)、黃某康因涉嫌包庇罪均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均被逮捕。
同月14日,陳某龍到東莞市交警支隊虎門大隊投案。同日,陳某龍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2日被逮捕。
事故發(fā)生后至開庭前,陳某龍一方已賠償被害人師某的家屬19萬元。
自愿“頂包”是還人情 沒想到后果這么嚴重
法庭上,陳某龍開始只對交通肇事罪予以認罪,但否認指使他人頂包,不承認犯有妨害作證罪。在最后陳述階段,陳某龍表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與事實均予以認罪,但稱其沒有指使楊某華去做假證。
替陳某龍頂包的楊某華稱,“頂包”是他自愿提出來的。因為他和陳認識七八年了,是很好的朋友,陳平時對他幫忙比較多,不希望陳坐牢,就主動提出來幫他“頂包”,還陳一個人情。當時陳沒有答應也沒有說不可以。楊某華稱,他自己也沒有駕駛證。他自己的母親去世了,而陳的父母對他都很好,陳的父母年齡都大了,擔心他們知道了承受不起,就主動去“頂包”了,但自己并沒有想到后果會那么嚴重。
這起交通肇事以及后面的“頂包”案是如何發(fā)生的?多名被告人的供述,大體還原了案發(fā)的經過。
就在案發(fā)的前一天晚上,陳某龍與朋友楊某華、郭某業(yè)、黃某康還有其他朋友一起在東莞某酒吧喝酒。當時他們都喝得不少。郭是開了自己的車過來的,當晚他喝醉了,車鑰匙被黃某康拿走。黃也喝酒喝多了,拿了車鑰匙打開了郭的車,上車睡覺。案發(fā)當天早上7點多,陳某龍開車載楊某華等人走。楊說當時他在車上睡覺,陳撞了人他并不知道。楊某華承認案發(fā)前一天晚上他有吸K粉,但別人有無吸就不知道了。
肇事車輛登記車主郭某業(yè)稱,自己當時喝醉了酒不在車上,是事后才被告知自己的車撞了人的。出事后很混亂,自己也不懂法,想著楊去頂包,自己配合一下,早點把事情處理好。
被受害人家屬痛斥 被告人當庭道歉
在法庭最后陳述階段, 被害人師某的丈夫情緒有些激動。師某丈夫稱,這事故令岳父母老年喪女,自己中年喪妻,小孩幼年喪母,對他們家庭是毀滅性的打擊。被告人撞人后,首先不是想的是救人而是逃避責任。師某丈夫稱,“我是一個臨床醫(yī)生,深知救援的黃金時間非常重要。這起交通事故頂包案有酒駕,有毒駕,超速,可以說是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在當?shù)匾呀浺鹈駪?。而被告人及其家人至今沒有給受害人家屬一絲安慰”,而且“審判中,被告人的供述反復篡改,一時說有參與頂包,一時沒有參與,一時有說吸毒,一時說沒有,根本沒有悔改的態(tài)度。這事害得被害人家破人亡,每個家庭都有父母,難道被告人沒有父母嗎?到目前為止,仍然沒有一絲安慰。郭家包了80畝地,家里有多處房產,談不上家庭困難,要求法院對被告人依法從重處罰。師某的代理律師稱,經多次跟被告人家屬電話溝通,對方才賠償了共19萬元。
聽了師某丈夫的話后,陳某龍、郭某業(yè)均當場表示“對受害人家屬說聲對不起”。
檢察官稱,陳某龍撞人后不及時送醫(yī)院救治,還找人頂包,一錯再錯。而其他人因為朋友義氣,幫了不該幫的忙。一個人在大是大非面前,應當講責任與良心,一味講朋友義氣只會害人害己。
本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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