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9月24日,湖南省邵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一起特大涉黑案,庭審時間預計6天。涉案人員達56人之多,涉嫌指控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販賣毒品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非法經營罪、開設賭場罪、窩藏罪、偷越邊境罪等13項罪名。
檢察機關指控,自2000年被告人張小軍在邵東鄉(xiāng)下賭博被人砍成重傷后,覺得想要在社會上出人頭地,就得有勢力。隨后,張小軍與李德華糾集了李小明等人在賭場上放賬,抽頭贏利,獲取了巨額非法利益,同時使他們在邵東賭博行業(yè)內名聲鵲起。2009年6月19日,該組織骨干成員李小明在逃避公安機關抓賭過程中墜樓身亡。爾后,張小軍、李德華一方面組織上百人圍攻處置該事件的民警,安排人員槍殺抓賭民警未果,另一方面把李小明的喪事辦得體面風光,借此擴大影響。姜華、劉菊秋、劉分良、胡春明、鄧多平、龍行旺、龍小亮、黃文武、劉銀、劉玉龍、桑啟安等人相繼投靠張小軍、李德華,成為其得力干將,該組織開始發(fā)展起來。
隨后,張小軍、李德華為首的一伙人壟斷了雙峰縣海螺水泥廠的熟料運輸市場,以張小軍、李德華為組織、領導者,以兩勞、社會閑散人員為基礎,以同學、姻親、獄友、地域、血緣為紐帶的黑社會性質組織開始正式形成,大肆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其中故意傷害11次、尋釁滋事20次、開設賭場18起。
該組織結構穩(wěn)定。組織、領導者張小軍、李德華,張、李根據組織成員的身份、愛好、經濟實力、管理能力進行組織分工,安排他們分別負責處理社會事務、籠絡組織成員、物建社會關系、經營管理賭場等。賀前兵、劉菊秋、劉分良社會經驗豐富,負責管理賭場的經營和放賬公司的賬目;鄧多平、趙紫艮、龍行旺、龍小亮、黃文武、黃運鋼、劉銀、劉玉龍、桑啟安年輕沖動,充當打手,主要負責護衛(wèi)賭場、收賬及其他“了難”的事情。
在實施違法犯罪活動中,該組織也形成了一些組織成員共同遵守的“行規(guī)”。組織成員奉行“不出賣”信條;小弟要絕對維護張小軍、李德華的“大哥”地位;只要組織成員利益受到損害,其他人都要出面;只要組織成員住院或坐牢,都會得到探視,“跑路”(負案在逃)也會得到經濟支持;組織成員還通過過年過節(jié)、新房“過火”、舉辦壽宴等活動加強交流和聯(lián)系等等。
該組織以追求經濟利益為最終目的。張小軍、李德華先后主要依靠開設賭場、放高利貸、壟斷水泥熟料運輸、在托運市場占干股獲取大量的經濟收益,并以經濟收益為基礎,通過購買槍支、發(fā)放工資、資助團伙成員等方式,實施有組織犯罪活動,維系組織的生存和發(fā)展。
該組織利用在邵東樹立的強勢地位,嚴重干擾、破壞他人的正常經營生產活動。如壟斷邵東水泥熟料運輸業(yè)務,搶占錳礦資源,為邵東一些托運站老板保駕護航,多次販賣毒品麻古,購買槍支、砍刀等犯罪工具集中保管、統(tǒng)一發(fā)放等等。該組織還網羅國家工作人員,與一些黨政干部建立密切社會關系,不僅使主要成員多次成功逃避公安機關打擊,而且開始對基層政權的滲透。以張小軍、李德華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已經嚴重破壞邵東縣的經濟和社會生活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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