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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平一企業(yè)老總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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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09 來源:外網綜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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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梁平縣一企業(yè)老總在明知人民法院已依法查封其房產的情況下,依然擅自將房產低價變賣,近日,梁平縣人民法院以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判處被告人張某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
被告人張某某是重慶市梁平縣某企業(yè)的法人代表,因債務問題與另一家公司對簿公堂,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對張某公司所有的房屋,建筑面積2000余平方米,予以財產保全,并作出民事裁定書,于2009年1月20日將民事裁定書送達被告人張某。張某在收到裁定書后,不但沒有想辦法還清債務,而是動起了歪腦筋。2009年1月21日至3月10日期間,張某分多次,將被查封的房屋27間及7.5間門市低價出售給蔡某、劉某等人。被告人張某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梁平法院審理認為, 被告人張某在明知其財產已被司法機關查封,仍然進行變賣,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構成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根據審理查明的事實、證據,結合被告人的犯罪情節(jié)、悔罪表現和其行為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的規(guī)定,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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